南开大学第八届“求职励行金”就业帮扶计划实施方案及学生报名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精准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14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精准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就业服务水平,促进毕业生更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现开展南开大学第八届“求职励行金”就业帮扶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南开大学“求职励行金”就业帮扶计划旨在引导学生合理设定求职目标、调整求职信念和期待,科学制定就业行动计划;鼓励学生开展有效地求职行动,实现求职目标;引导学院(中心、所)将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落到实处,鼓励学院创造全员化、全程化的就业帮扶环境,提高学校就业服务水平,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

      二、面向对象

      南开大学2024届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包括本科、硕士、博士)中,求职意向为直接就业的经济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庄浪籍毕业生等有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三、报名要求

     1.提交材料

    (1)《南开大学2024届毕业生“求职励行金”申请人学院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以“姓名+汇总表”命名;

    (2)每名申请人需提交一份《南开大学2024届毕业生“求职励行金”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电子版以“姓名+求职励行金申报书”命名,纸质版请主动联系就业指导教师初步审核内容,并签字(就业指导教师一般为辅导员);

    (3)每名申请人需提交一份个人求职简历,电子版+纸质版,以“姓名+简历”命名(简历在提交前建议主动联系就业指导教师做初步指导)。

      2.提交要求

       纸质版材料请在10月25日14:00-17:00提交到学院62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在10月25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019041@nankai.edu.cn,邮件及附件均命名为“【求职励行金申请】姓名”。过时视为放弃申请。

     3.原则上推荐人数不超过学院毕业生总数(包括本、硕、博)的4%,本科生和研究生推荐比例原则为1:2。

     四、后续工作

       1.报送及评审阶段(2023年11月底前):学院将结合申请人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摸底状况,对学生申请资质进行审核,并报送拟定名单。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认最终获得“求职励行金”申报资格的学生名单,并通过就业工作微信群公布。

       2.求职行动开展(2023年11月-2024年8月):学生在此阶段展开求职行动,包括完善求职简历、主动参加学院、学校举办的“求职励行金”专项培训或指导活动、参加企业实习、线上及线下校园双选会和企业招聘会等。学院将定期对学生进行跟踪和指导,掌握学生求职进展。

       3.求职行动考核及奖励金发放(2024年10月):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生就业方案填写情况进行审核及奖励金等级评定,对审核合格的学生发放求职奖励金;对不符合要求、提交虚假材料或未认真执行行动计划的学生不予通过,取消获得奖励金资格。

      第八届求职励行金等级评定原则为:2024年6月30日前落实毕业去向(以在就业系统中登记就业方案为准)的同学评定为一等(2000元),7月1日-8月31日落实毕业去向的同学评定为二等(1500元),升学及暂未就业的同学不发放奖励金。在活动期间必须按时填写每月问卷调查,参与活动次数不低于活动总次数的1/3。

     五、资助办法

    1.进入资助名单并行动积极的学生将得到专题求职培训和优先推荐工作的机会。

    2.进入资助名单,在求职行动阶段态度认真,行动积极,并最终成功通过考核的同学,最高将获得2000元的“求职励行金”资助。